(1)加工前,应清除木料中的铁钉、钢丝等金属物。
(2)装设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,应先启动排尘装置,排尘管道不得变形、漏气。
(3)木工机械运行过程中,不得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木屑、刨花和杂物。
(4)木工机械运行过程中,不得跨越木工机械传动部分。排除故障、拆装刀具应在木工机械停止运转并切断电源后进行。
(5)操作时,应根据木材的材质、粗细、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。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,同步匀速接送料。
(6)使用多功能木工机械时,应只使用其中一种功能,其他功能的装置不得妨碍操作。
(7)作业后,应切断电源,锁好闸箱,并应进行清理、润滑。
(8)木工机械噪声不应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;当木工机械噪声超过限值时,应采取降噪措施。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。